为了能保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依法挂号,继续维护和宏扬当地传统、特征食物小作坊工业有用传承和健康开展,结合“深汕特别协作区”已归入深圳行政统辖,以及近年来深圳市小作坊挂号状况和食物安全监管危险改变,依据《广东省食物出产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则,深圳市商场监管局近来牵头修订并发布了《深圳市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制止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目录(第二版)》(以下简称《小作坊食物目录(第二版)》)。
《小作坊食物目录(第二版)》规则了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制止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、可请求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及区域。全市规模可请求出产加工的食物5种,包含:其他粮食加工品类2个品种:谷物粉类制成品(生湿面制品、生干面制品);热加工熟肉制品类3个品种:酱卤肉制品(酱卤肉类、白煮类)、熏烧烤肉制品。限制宝安区、坪山区、大鹏新区、深汕协作区4个区域可请求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28种。
与第一版《小作坊食物目录》比较,第二版参照了国家商场监管总局《食物出产答应分类目录》(2020年修订版),对食物编号、类别称号、品种称号做出了相应调整。在请求可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方面,由4个类别18个品种变成10个类别33个品种。一起,剔除了全市规模内可请求出产加工的品种4种,新增了限制“深汕特别协作区”可请求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25种。
深圳市商场监管局经过加强对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,严厉标准其出产加工的食物品种,助力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,增强从业人员食物安全意识。本来“脏乱差”的小作坊有了标准,也会尽力向小而精、小而美方向开展。